设立公司费用应由哪些部门承担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设立公司的费用,如果公司因故的,由公司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依法成立的,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够对自己的债务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司的设立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承担,但公司未设立的,由设立人承担。根据相关规定,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设立人承担。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谁承担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设立人承担。
2021.03.21 274 -
公司应设哪些部门?
公司应该设立如下职位:董事长、总经理(总裁)、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营运总监(生产副总)市场总监(销售副总);总经办、财务部、市场部、研发部、生产部、设备部、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供应部等;这些部门不是固化的,要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而定。
2020.08.17 1,084 -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由哪些部门承担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股东或者第三人对债务作出了承诺,由承诺人承担清偿责任;无人作出承诺可以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0.06.20 302
-
司法鉴定费用承担主体一般由哪些部门承担?
司法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垫付,由司法鉴定机构支付。宣判后,法官将在判决书中注明诉讼费和司法鉴定费的承担。若全部败诉,则败诉方应承担全部司法鉴定费用,若部分败诉,则原被告应按自己的份额支付司法鉴定费用。
2021-11-04 15,340 -
工伤赔偿费用由劳动部门承担,公司需要给付哪些费用
单位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经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九个方面:一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
2022-03-25 15,340 -
公司合并债务应该由哪个部门承担
合并的方式根据《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1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
2022-09-07 15,340 -
公司设立时承担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1、公司设立过程中所生的债,有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该组织承担,发起人或股东负连带责任; 2、无专门筹建组织的,债务由发起人或股东承担,其费用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中支付;如果公司成立
2022-05-15 15,340
-
01:10
欠司机运费由哪个部门管
欠司机运费的,司机可以准备好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托运人或者旅客支付运费。运输合同分为货运合同和客运合同,如果是货运合同中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的,司机可以留置运输的货物,待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再返还货物。但是如果托
2,695 2022.04.17 -
01:18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责任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
1,207 2022.04.17 -
01:02
公司成立前发生的费用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其司法解释详细得规定了在各种情形下,为成立公司而发生的债务的承担主体。设立中的公司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合同。若发起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公司成立后,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债务也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债
2,23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