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特殊情况下应认定为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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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定为贪污罪的特殊情形有: 1、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罚。 3、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 4、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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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特殊情形应认定为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其他情形。
下列特殊情形应认定为贪污罪: 1、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 2、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 3、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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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特殊情形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应认定为贪污罪的特殊情形有: 1、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2020.01.17 111 -
应当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以下这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2020.07.07 192 -
什么情况下要认定贪污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上述机关、单位委派到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与前上述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0.09.08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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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特殊情形应认定为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
2023-06-04 15,340 -
特殊情形下哪些行为应当认定为贪污罪?
应认定为贪污罪的特殊情形如下:1。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
2021-11-17 15,340 -
存在哪些特殊情形应认定为贪污罪
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并且携款潜逃的构成贪污罪;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接受礼物后应交公拒不交公的构成贪污罪;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产占为己有,涉案数额较大的,可以认
2023-08-14 15,340 -
如何认定贪污罪,有哪些特殊情形可以认定贪污罪
应认定为贪污罪的特殊情形如下:1。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
2021-11-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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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关于贪污罪是如何认定的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
1,659 2022.05.11 -
01:34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602 202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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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12,50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