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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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规定提出了承包人保护优先权的申请期限的问题,应当引起承包人的高度重视。主张优先受偿如果超出六个月的期限,法院将不予保护。不仅如此,上述规定也提醒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充分注意合同中关于工程结算和付款期限的约定。也就是说,由于六个期限的存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在约定工程结算和付款期限时,应当为可能发生纠纷而主张优先受偿权留有时间上的余地。比如,竣工后(或者合同约定竣工)2-3个月付清除保修之外的大部分工程款。因为,通常要留有2个月的合理催告期,这样就有4-5个月的时间,加上准备诉讼也是很紧张的。因此,承包商应当在有关合同中将付款条件、工程结算和付款时间等详尽约定并尽量提前。否则,会因合同约定的付款期晚于工程竣工期限或者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六个月而无法及时主张优先权。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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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已延长为十八个月,期限的起算时间是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其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一般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应当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付的劳务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但对于承包人依合同向发包人主张的损害赔偿(赔偿金、违约金等)则不应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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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时,对于其他债权来说,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的工人支付的报酬等实际出资的费用,不包括逾期利息与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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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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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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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15,340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范围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应当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付的劳务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但对于承包人依合同向发包人主张的损害赔偿(赔偿金、违约金等)则不应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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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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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规定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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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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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7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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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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