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什么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什么规定

2022-09-09 10:0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9回复

专业分析:

临街建筑墙外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阳台、飘窗、外廊、外包柱、门廓、围墙、踏步、花台、采光井、橱窗、污水处理设施等,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二)雨篷、挑檐等外墙设施,其下部离室外地面净空高度小于或者等于3米的,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净空高度大于3米的,可以超越建筑控制线,但不得超越道路控制边线。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于2011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空间指标体系和交通质量指标体系两大类。

律师普法更多>>
  • 大庆城市建设规划
    大庆城市建设规划

    推动经济社会数字转型升级,以数字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城市发展新优势的必由之路和战略抉择。按照《建设总体规划》,数字大庆建设分为夯实基础、整合提升、深化应用三个阶段,各阶段交

    2020.08.27 321
  • 重庆市婚假规定
    重庆市婚假规定

    重庆婚假是15天。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

    2020.06.18 265
  •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规范城市发展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中的前提。

    2020.04.11 283
专业问答更多>>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47条有什么规定?

    城市的主要次级河流的主流、主要支流及其蓄水水面均应当予以保护。在河道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不得侵占主行洪断面,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除修建道路、桥梁可以横跨外,禁止封盖;(二)在河道两

    2022-09-09 15,340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3条

    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综合管网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当配置的水泵结合器、消火栓、室外消防环管、各类检查井等工程内部管线设施,不得超越道路控制边线,且不宜高出相邻人行道

    2022-09-09 15,340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51条?

    公交停车港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同侧停车港的间距宜为500―800米。(二)港湾式停车港直线段有效长度不宜小于30米,其宽度不得小于7.5米;划线式停车港有效长度不宜小于30米,其车道宽度不得

    2022-09-09 15,340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53条有什么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有较大客运车流需求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在其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专用的小型客车候客车道,每个候客车道宽度不小于3米,每条车道长度不宜小于30米。

    2022-09-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深圳市劳动法2021新规定 01:09
    深圳市劳动法2021新规定

    深圳市劳动法新规定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3,347 2022.04.12
  • 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怎么规定 01:08
    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怎么规定

    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分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决定了其可以支配的股权。因此,股东持有股份越多,拥有的股权比例相应也就越高。股东可以通过收购股份提升自己的股权比例,当股权比例达到一定数值,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

    775 2022.06.06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194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