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XX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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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内容是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常加班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内容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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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内容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情况、管理人履行职务以及管理人资格变化等因素,对管理人名册适时进行调整。新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
2020.01.07 316 -
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内容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
2020.08.27 3,305 -
监察法重点内容第四条解读
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地位干涉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权。但监察机关要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开展工作,下级监察机关要接受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2020.10.29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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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xx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45条内容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处罚标准和幅度并予公布。
2022-09-09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内容是些什么?
市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计量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区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工商、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2022-09-09 15,340 -
南京市XX监督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全部内容?
重点用能单位除遵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能源计量工作:(一)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计量保证确认或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二)配备从事能源计量的专业人员,通过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
2022-09-08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XX第四十一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违反本办法规定,计量校准机构指派无资质人员开展计量校准服务,出具虚假计量校准证书,未通过资质认定开展计量校准服务,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包校准项目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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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79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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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营业执照注册怎么办理
南京营业执照注册办理的流程如下:1、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执行董事和监事的任职文件、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10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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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14,93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