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没有书面协议,房屋所有权怎样归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 (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合、混合的通称,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据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依据民法的添附理论,不论何种情形的添附,都使原物的形态发生变化而成为新物,并且增加了物的经济价值。在此种情形下,或不能恢复原状,或虽可恢复原状但在经济上是不合理、不合算的,因而不应恢复原状,而由一方当事人取得新形成的物的所有权。添附的结果,使一方所有权扩大,而另一方所有权丧失,这样显然对于丧失所有权的一方是不公平的。《民法典》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因添附而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获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在发生添附时,失去所有权的当事人向取得所有权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利益,适用法律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得到利益的一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当然,此利益的返还不是返还原物及孳息,而是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利益。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 (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合、混合的通称,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据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依据民法的添附理论,不论何种情形的添附,都使原物的形态发生变化而成为新物,并且增加了物的经济价值。在此种情形下,或不能恢复原状,或虽可恢复原状但在经济上是不合理、不合算的,因而不应恢复原状,而由一方当事人取得新形成的物的所有权。添附的结果,使一方所有权扩大,而另一方所有权丧失,这样显然对于丧失所有权的一方是不公平的。《民法典》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因添附而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获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在发生添附时,失去所有权的当事人向取得所有权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利益,适用法律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得到利益的一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当然,此利益的返还不是返还原物及孳息,而是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利益。
-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 (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
2021.03.09 150 -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一般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我国实行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为同一人所有,不可分离。在他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无法取得建筑物的产权。
2021.01.23 89 -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 (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
2021.02.12 212
-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在我国,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分离的,只能为同一人所有。根据民法添附理论,两个以上的物因混合而使原物产生了新的价值,使得原物的价值因添附而增加。但原物所有人并不因此而当然取得新增加部分的价值,他必
2022-10-19 15,340 -
在他人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
2022-10-12 15,340 -
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归属问题
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归属问题,得结合宅基地使用权人、房屋建造出资人、主张房屋所有者的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等各种因素综合确定。本案中,根据您的叙述,宅基地是您父亲婚前取得,暂时登记在您父亲名下;
2022-03-19 15,340 -
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但是它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城市的土地归政府部门所有,而农村和郊外的土地,除了归政府部门所有以外,还归村民集体所有,比如说宅基地、自留山,都是属于集体所有。
2021-12-28 15,340
-
01:16
宅基地房屋超建怎么办
如果宅基地房屋有超建的情况,那么需要村委会去到现场考量之后,才会作出具体的处理。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宅基地房屋超建后,其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可以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命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在非法
1,767 2022.04.17 -
01:19
宅基地上建房能出售吗
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不能出售。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属于集体所有,并非个人所有。国家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有义务保护、
2,151 2021.03.24 -
01:07
赠与宅基地协议有效吗
一般来说,宅基地赠与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不能把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赠与协议也就不具效力。 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把宅基地赠给别人,其实就是处分了不属于自
1,51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