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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试行)第十二条

2022-09-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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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8回复

专业分析:

船舶积载的技术要求以船舶意见为主。装船前,起运港应将编制的计划积载图(表)及装船预报表等资料交给船舶,船舶应根据起运港提供的资料,了解配装货物的性质、包装、标志、重量、体积等情况,在保证船体强度不受损坏、船舶具有适度的稳性和适当的吃水差、正确合理地舱面积载等基础上,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港口应予调整。计划积载图(表)由船、港双方共同商定签订后,认真执行。经船、港双方商定的计划积载图(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应由船、港双方再行商定。联运货物已经运抵换装港,对某些包装破旧和不牢固的,港口应设法整修加固,船方不得拒装,但双方应编制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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