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挪用资金罪应该如何处罚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体要件,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1.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 2.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应如何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可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
2020.08.04 139 -
挪用资金罪应如何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贷款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公司的资金,如果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还不返还的当事人,判处三
2022.04.12 613 -
挪用资金罪该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0.05.12 128
-
构成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这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规定。
2022-07-11 15,340 -
挪用资金犯罪应该如何处罚呢?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
2022-08-31 15,340 -
构成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2-07-11 15,340 -
挪用资金罪应该如何处罚?
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022-08-25 15,340
-
01:03
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标准为: 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位上的便捷,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款给他人,涉嫌金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仍没有还的,或虽没有超过3个月,但涉嫌金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
1,514 2022.04.17 -
01:09
挪用资金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主要触犯的是挪用资金罪,而挪用资金罪,一般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
584 2022.04.25 -
01:13
挪用资金罪如何是如何定罪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
85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