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工程施工付款凭证中未标注用途的转款能否认定为偿还借款

工程施工付款凭证中未标注用途的转款能否认定为偿还借款

2022-06-24 15:2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4回复

专业分析:

“未注明款项用途”的转款不能排除用于偿还借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两种情形。对于未注明转款用途的款项,债务人在清偿时未指定抵充顺序,债权人也未举证证明双方当事人对抵充顺序有约定,且借款债务和工程欠款债务均已到期,两者的差别是债务到期的时间存在先后。因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支付工程款之债和偿还借款之债,该两种债务均属于金钱之债,应认定为相同种类的债务。 风险提示:债务清偿顺序: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未签借款合同汇款凭条不能作为借款的证据。不能完全证明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发票能作为付款凭证,证据是指合法的,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律师普法更多>>
  • 出借人借款过程中认真审查借款用途的可能性
    出借人借款过程中认真审查借款用途的可能性

    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借款的用途,以便于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不法活动时,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01.26 95
  • 发票能否作为付款凭证
    发票能否作为付款凭证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是开票方留存备查的凭据,发票联是收票方付款的凭据,抵扣联是收票方办理扣税手续的凭据。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认定付款事实。 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认定付款事实,因为在使用一般发票进行买卖交易的场合,通常情况下是

    2020.01.03 214
  • 借款人能否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能否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能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021.01.16 146
专业问答更多>>
  • 仅凭发票能否作为认定工程款已付的依据

    仅凭发票不能作为认定工程款已付的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工程款一般金额较大,且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 2、在实践操作中,付款方通常要求承包方或者施工方先提交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发票,其

    2022-06-17 15,340
  • 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还款的凭证

    能够要回的 你们有无欠条或者借条 当时是现金还是转账的 具体过来多久,时效可能存在问题 你现在要过没有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2022-01-22 15,340
  • 未签借款合同汇款凭证能作为债权凭证吗

    未签借款合同,借条可以作为债权凭证,汇款凭证不能作为债权凭证。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

    2022-03-12 15,340
  • 借贷款款是否还要约定借款用途

    借贷的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

    2022-05-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分期付款中途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01:05
    分期付款中途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分期付款中途没有偿还能力的话,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当事人,请求对方给予自己一定的宽限期筹集资金。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延长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期限。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话,当事人就可能面临以下的法律风险:1、

    1,457 2022.05.11
  •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00:57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2,205 2022.04.17
  •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01:01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3,190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