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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38条原则是什么?

2022-09-2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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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回复

专业分析: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运输包装上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出具的证单中注明上述信息。进口国家(地区)或者合同有特殊要求的,在保证产品可追溯的前提下,经直属检验检疫局同意,标注内容可以适当调整。需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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