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非农后还有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农转非后能继承农村老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与是否农业户口没有关系。宅基地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安身立命的基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换言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没有权利享有该权益的。因此,从这条规定来看,“农转非”人员由于其户口已经由农业户转为非农业户,自然就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也就无权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另一方面,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农村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无论该公民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还是农转非人员,对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均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因此,根据我国“地随房走”原则,如果农转非人员拥有地上房屋所有权,其也相应地应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农转非人员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农转非人员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权,则其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归于消亡。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有关文件中也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
户口农转非后还有宅基地所有权吗
户口农转非后,农民没有宅基地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不管是在农转非前,还是农转非后,农民都没有宅基地所有权,但如果农转非后,农民仍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020.08.25 239 -
农转非离婚后还可以迁回农村吗
按规定离婚后可以迁回原户籍地父母户口上,所以可以但是必须符合原户籍地的迁入条件规定。另外现在非户迁农户必须有村委会接收证明,因此你应该去村委会咨询一下让村委会告诉你能否迁回,决定权在村委会。
2021.01.30 329 -
农转非后还能不能继承
农转非后能继承农村老宅。农村老宅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继承农村老宅需要被继承人到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
2021.03.24 144
-
农转非农还有宅基地吗
根据相关政策,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
2022-08-09 15,340 -
农转非后还能回农村建房吗
1、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你的土地。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
2022-03-21 15,340 -
农转非后还能在农村建房吗
1、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你的土地。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
2022-05-01 15,340 -
农转非过后,还能享受款吗
由于农转非,不再属于村里的组织成员,一般来讲就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了。
2022-10-25 15,340
-
01:02
农转非户口可以转回吗
农转非户口,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就可以转回。 通常有以下情况: 因为上学把户口农转非的,毕业后也没有工作安排而回原籍的毕业生能迁回; 夫妻有一方是农业户口,而不是农业户口的那一方在城镇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且在农村一直居住生活的可以迁回
3,718 2022.04.15 -
01:11
如何非转农
非转农的流程如下:1、凡自理口粮的非农业人口,可凭《非转农申请表》申请非转农;2、原籍本市农业户口的毕业生,毕业后无工作分配,可凭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放弃毕业分配证明》到市局户政科加盖意见,然后迁回原迁出地;3、年龄达到退休的,其无工作单位或
2,847 2022.04.17 -
01:15
户口农转非是什么意思
农转非是指起源于80年代初期得国家改革开放后城市发展和规划需要,把本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以划拨部分土地和商业网点建设和各种保障政策作为安置,办成的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所转变成为了第三产业劳动的人口,这是国家给予这部分人员生活和生产等各
4,95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