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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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共场所就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场所,它不仅包括人员集中,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方,还应包括人员分散,人们活动不多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如小街、荒郊等,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自由往来而不属私人所有,这也应属于公共场所。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 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能比较正确地反映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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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客体
寻衅滋事的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0.03.10 175 -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与客体?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实施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
2020.01.19 143 -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行为
以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2、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3、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020.05.15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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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 公共场所,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
2022-06-29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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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特征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
2021-01-12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应为年满十六周年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
2021-01-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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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1,171 2022.04.15 -
01:23
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寻衅滋事罪,指的是行为人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或者在公共场合带头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出现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人民法院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338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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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判几年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以下关于寻性滋事罪有关量刑方面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
67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