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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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东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龙东大道1920号,电话:22044399 2、黄浦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中山南一路806号,电话:53017959 3、徐汇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龙吴路2138号,电话:23037944 4、长宁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金钟路251号,电话:23039751 5、静安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中兴路1111号,电话:22176950 6、普陀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礼泉路31号,电话:22049872 7、虹口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玉田路222号,电话:65161561 8、杨浦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国和路1047号,电话:22170679 9、闵行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申北路3号,电话:24062541 10、宝山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泰和路239弄8号,电话:56560814 11、嘉定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嘉安公路2599号,电话:59531635 12、松江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繁华路399号,电话:57722658 13、金山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沪杭公路8484弄38号,电话:57971163 14、青浦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外青松公路6189号,电话:69714190 15、奉贤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南桥镇沪杭公路2142号,电话:24069420 16、崇明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鼓浪屿路901号,电话:696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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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2020.12.05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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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道路停放)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规范,编制本区、县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规划,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落实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
2022-09-10 15,340 -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2013)
(通行车种)除按照本办法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以及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等市政府规定可以通行的非机动车外,其他非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2022-09-09 15,340 -
2013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禁止拼装、加装、改装)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一)拼装非机动车;(二)在非机动车上加装动力装置、车篷、座位、高分贝音响;(三)更换非机动车动力装置或者改变排气装置的尺寸;(四)拆除或者改动非机
2022-09-17 15,340 -
2013年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登记办法)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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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上海市区通行证怎么办理
上海市区通行证的办理如下: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单位自审、公安机关复核”的原则进行。申领单位对申领车辆的从属关系、年检情况、出入上海市界需求等情况进行自审后,到单位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
7,102 2022.04.17 -
01:04
上海新版社保卡怎么办理
上海新版社保卡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百度上全国人社政务平台官网,然后点击打开; 第二步:打开之后,选择上海; 第三步:登录之后,在首页“推荐专题”中找到“电子社保卡”; 第四步:然后按照显示的申领渠道办理申请就可以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
1,318 2022.06.22 -
01:04
新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新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是2011年3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是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
8,81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