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江西省城镇职工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江西省城镇职工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2022-06-03 15:3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03回复

专业分析:

大多数情况下工伤认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有特别规定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管辖。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大多数情况下工伤认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有特别规定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管辖。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城镇职工工伤认定管辖地: 1、已参保的,在参保经办机构的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2、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市生产经营地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律师普法更多>>
  • 江西省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范围有哪些
    江西省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范围有哪些

    大多数情况下工伤认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有特别规定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管辖。

    2020.10.26 148
  •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20.09.25 337
  • 工伤认定的管辖地
    工伤认定的管辖地

    工伤认定管辖地会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进一步明确本市用人单位下属分支机构的工伤认定管辖。本市用人单位所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已经以分支机构名义独立参加工伤保险,应当由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

    2020.09.01 401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西省抚州市城镇职工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1

    2021-10-17 15,340
  •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第四条县以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de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县以上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

    2022-05-06 15,340
  •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 工伤认定的管辖权一般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的。 如果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

    2022-05-17 15,340
  • 工伤认定管辖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根据>: 第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2022-03-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01:20
    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写明造成工伤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信息,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

    2,225 2022.04.17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59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511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