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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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3、变质的药品;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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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对退药的规定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变更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避光保存药品
2020.11.03 3,826 -
药品管理法所称的假药包括
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以及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020.10.30 585 -
新药品管理法中假药劣药的定义是什么
新药品管理法假药劣药的定义如下: 1、假药为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劣药为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
2022.04.07 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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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和劣药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
2022-11-21 15,340 -
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
2023-02-15 15,340 -
药品管理法所称的假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2023-06-04 15,340 -
药品管理法所称的假药包括
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同
2022-11-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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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药品管理法十倍赔偿
药品管理法没有十倍赔偿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
5,63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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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有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有:1、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3,46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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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和劣药的定义
假药不是药,且对人的身体没有伤害。劣药有药的作用,但对人的身体有害。 有以下之一的,则是假药:药品包含成份和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一致的;用不是药品的冒充药品或者把别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劣药,即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不一样。 医疗机
4,55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