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否发生效力由什么部门办理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否发生效力由什么部门办理

2022-01-09 14:3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1-09回复

专业分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该条是动产物权观念交付的一种形式。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律师普法更多>>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

    2021.02.05 156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

    2021.04.12 268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2021.02.15 4,454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抵押权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才生效 01:23
    抵押权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才生效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首先,抵押权的设立,分为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的,抵押

    1,423 2022.04.17
  •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01:04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可以由

    1,244 2022.06.22
  • 不动产权证书变更名称怎么办理 01:11
    不动产权证书变更名称怎么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名称变更手续如下:申请人准备好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是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才能

    6,300 2022.04.15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