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关于土地确权组长未报告的问题处理方式

关于土地确权组长未报告的问题处理方式

2024-12-25 17:0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2-25回复

专业分析:

前期准备: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调查摸底: 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国土部门处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组形成优于1:2000分辨率的基础工作底图,开展核查公示。 实测确认: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且标注好编码,完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实测并公示确认,来完善承包合同。 登记颁证: 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的人民政府来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颁证公示。 建立档案: 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起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相关登记资料要一并存档备查,并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检查验收: 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是否及时、合同证书是否到户、测绘面积是否准确、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二.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三.宅基地: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1、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确权后的赔偿问题
    土地确权后的赔偿问题

    土地确权后的补偿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

    2020.12.18 147
  • 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问题
    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问题

    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 1、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

    2020.04.17 130
  • 关于土地价款的抵扣问题
    关于土地价款的抵扣问题

    首先,要明确的是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时,土地价款才能在销售额前扣除。如果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适用一般计税的情况,是否可以减去土地价款呢?能减去土地价款的情形只针对“

    2020.08.17 394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原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处理问题

    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用于买卖。土地确权后,土地数量可能会发生变化,只要误差在5%以内,且与原始土地面积的差值不是很大,就不需要重新进行实测勘查,也不需要在

    2024-12-02 15,340
  • 关于没有自留地的土地确权问题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的第七条中,关于自留地和园地的确权登记问题,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对于纳入承包地的自留地(包括自留山),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应一并计算

    2024-11-22 15,340
  • 关于外地如何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的问题

    前期准备: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调查摸底: 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

    2024-11-28 15,340
  • 关于外地户口离婚处理方式的相关问题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根据该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

    2024-11-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怎样解决问题 01:07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怎样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下: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

    2,691 2022.04.17
  • 土地确权证怎么办理 01:10
    土地确权证怎么办理

    土地确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 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3、提出申请及申报土地; 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 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

    3,483 2022.05.11
  • 土地确权多出的地收费 01:03
    土地确权多出的地收费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地不收费。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不会再额外收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

    5,284 2022.05.11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