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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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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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本条是对制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行政处罚法只对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对于它的具体实施办法则授权国务院制定。
2020.03.29 4,349 -
管法第六十二条解读
本条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
2020.05.19 489 -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的释义如下:这一条款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处罚规定。该规定列明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该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进行纳税
2022.04.12 16,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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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
提出发行申请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工作日予以公告:(一)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决定;(二)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或者予以核准决定;(三)上市公司撤回证券发行申请。
2022-09-20 15,340 -
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二条
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2-09-21 15,340 -
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应当至少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决议的有效期;(
2022-09-18 15,340 -
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2022-09-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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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行债券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有以下五点: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债券余额总金额不能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
2,088 2022.04.17 -
01:04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
3,573 2022.04.17 -
01:02
创业板上市公司条件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个:1、创业板的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且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3、发行人有一种主要经营的业务,而且在上市前两年的这个主营业务、
6,56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