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集中管辖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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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条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全自治区争议金额在2020万元以下(不含2020万元)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第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区内争议金额在2020万元以上(含2020万元)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第四条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第二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对下级涉外民商事生效裁判的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立案后,交由负责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庭审理。对本级法院作出的涉外民商事生效裁判的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立案再审的,交由审判监督庭审理。第六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所规定的下列案件:(一)涉外合同和纠纷案件;(二)信用证纠纷案件;(三)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裁决的案件;(四)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五)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第七条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地区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适用本规定。第八条涉及、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管辖,参照本规定处理。第九条各中级法院应当对辖区内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实施监督,对于不应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而越权受理的,应当通知或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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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的规定: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涉外离婚案件诉讼中管辖规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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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如下: 1.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的,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规定处理。 2.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 3.外国人在我境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可以依照我国《刑
2020.04.12 264 -
集中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高级人民法院。
2020.12.26 479 -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有: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
2020.06.15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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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哪些属于集中管辖
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规定如下:第一条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条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全自治区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
2021-11-11 15,340 -
涉外案件地域管辖规定有哪些
涉外案件地域管辖规定: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
2022-05-15 15,340 -
中院管辖涉外案件的规定
一、《民诉》第十九条 (一)重大涉外案件 1.争议标的额大 2.案情复杂 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主体众多 2.标的额较大 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
2022-05-09 15,340 -
涉外离婚案件诉讼中管辖都有哪些规定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
2022-06-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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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2,16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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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1,73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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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13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