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九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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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包括总则、管辖、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行与结案、附则七个章节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等。
行政检查的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者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予以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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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如下: 1、立案; 2、进行调查取证; 3、形成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
2022.06.06 1,645 -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的内容: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 2、事中控制。 3、事后控制。
2020.01.10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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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送达执法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交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收
2022-09-19 15,340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条有哪些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2-09-19 15,340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6条有哪些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回避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审理人员和听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前款规定人员本人申请回避,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提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
2022-09-19 15,340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第九条有哪些内容?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报请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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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911 2022.04.17 -
01:01
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3,463 2022.04.17 -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31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