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幼女罪在法律上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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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罪的认定方式为: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自主权;犯罪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客观方面表现与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论有没有经过其同意;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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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强奸幼女以强奸罪定罪,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法律上强奸幼女的定罪:以强奸论,并且从重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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