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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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经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经营许可、运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54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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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
2020.05.12 1,236 -
客房管理制度与条例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前台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点)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四、员工请病假
2020.06.26 168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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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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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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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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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一)因、事故被吊销机动车的;(二)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三)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从业资格证的;(四)参与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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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2,82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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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54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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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新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是2011年3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是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
8,57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