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怎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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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不含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含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下同)实行特殊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基本养老金中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2、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符合特殊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再按特殊调整标准调整。 3、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4、按高级职称调整基本养老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是指退休前按规定获得正高和副高(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资格,并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兼有原工商业者身份的,只可享受一次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或原工商业者的倾斜。 6、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资格由各级军转办审核确认。 7、按第3、4、5、6项特殊调整可合并累加。 三、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特殊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列支。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当地政府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汇总,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养老保险数据库中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五、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尽快将调增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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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主要考虑是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具体办法是: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该部分维持去年标准不作下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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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1)江苏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34元基础养老金。 (2)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15元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2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养老金。缴费年限在2
2020.12.22 3,064 -
江苏省2020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公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 1、普遍调整: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
2020.06.07 235 -
江苏省退休金调整方案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
2020.10.08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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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提示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
2022-04-20 15,340 -
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规定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
2022-04-08 15,340 -
江苏企业退休调整方案
2017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是会上涨养老金的!人社部与财政部已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将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
2022-03-22 15,340 -
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自2005年7月1日开始,江西省已连续五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9年,江西按月人均143元的标准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幅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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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样合法辞退员工企业合法辞退员工方法:预告性辞退,过失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任何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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