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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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应由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无责限额内赔偿。对于不够的部分,如果全责一方为机动车,则由该方赔偿。如全责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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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不需要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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