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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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买卖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供公证书;当事人可以向任一网签点申请办理存量房买卖相关工作,也可到各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自由网签点申请办理,各网签点不得强制当事人办理公证、收取公证费。 2、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进行核验 从2016年8月1日起,重庆主城五区、一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申请二手房交易都要先核验房源的真伪,然后才能发布并办理交易手续。出台核验政策,也有助于减少中介市场虚假房源、“模特房”等不合规现象。 (1)核验房屋证载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是否与楼盘表记载信息或房产档案等资料记载的信息一致; (2)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交易信息; (3)核验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基本信息。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于2011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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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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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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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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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
售卖赠与的房产一般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还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如果是个人以离婚为由进行财产分割、赠与特定的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者
3,358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