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劳动合同赔偿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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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四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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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自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日起,可以给予双倍的工资补偿,最高补偿为11个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但未签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那么员工首先应当搜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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