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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第十条

2022-09-29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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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回复

专业分析: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有管辖权的,由先行立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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