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能不能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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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权属于公诉或自诉。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他人非法侵入住宅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反住宅成员意愿或者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者进入公民住宅后被要求退出而拒绝退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还应当具备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四个要素。本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但本罪侵害的直接对象,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是居住权,也有人认为是居住安宁权,其中,主张居住安宁权为多。客观上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是指违反住宅成员意愿,或者没有法律依据。侵权主要是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无视权利的反对和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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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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