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怎样定罪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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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定罪处罚为:定为私分罚没财物罪,处罚为私分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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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需要接受的惩罚措施有: 1、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一般惩处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私分罚没财物的数额巨大的,惩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该罪的判刑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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