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诋毁商业信誉罪”。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中国刑法对诽谤商业信誉成功的处罚规定:1。自然人犯有本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独处罚。2、单位犯有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声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刑法对诋毁商业信誉的罪名规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此罪的立案标准为: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诋毁商业信誉的判刑规定是,自然人构成该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
中国刑法对诋毁商业信誉罪是如何规定的?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行为人会被人民法院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
2020.02.03 113 -
我国刑法对诋毁商业信誉的量刑规定?
《刑法》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是诋毁商业信誉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判刑标准是: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020.08.31 113 -
中国刑法诋毁商业信誉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诋毁商业信誉的立案标准: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
2020.05.22 1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诋毁商业信誉立案规定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用,商品信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对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其他
2021-10-12 15,340 -
我国刑法规定诋毁商业信誉的明著作人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2022-06-04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诋毁商业信誉犯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用,商品信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对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其他
2021-10-10 15,340 -
中国刑法为什么要诋毁商业信誉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用,商品信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对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其他
2021-10-09 15,340
-
01:04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中国
13,399 2022.04.17 -
00:59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6,341 2022.06.22 -
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时间为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该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69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