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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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14个月,6级伤残补偿12个月。其他患有职业病需要长期治疗的劳动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补助60个月,6级伤残则补助48个月。标准为7级伤残的,补助三年,8级伤残则补助26个月,补助达到期限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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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实施条例细则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是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
2020.08.20 677 -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赔偿标准
可享受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工人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未参
2021.04.28 1,095 -
农村自来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为加强农村自来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保障农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需要,维护用水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各地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农村自来水管理条例。
2020.08.11 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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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全省农村机电提灌总体规划实施的需要,逐步增加对农村机电提灌建设的投入,引导和鼓励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农村机电提灌建设和发展的资金。
2022-09-11 15,340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29条
出售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配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废旧物资收购单位应当验证收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出售、收购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其主要零配件。
2022-09-11 15,340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是什么?
国有农村机电提灌站的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由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设置的农村机电提灌站负责管护。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农村机电提灌站,由其投资建设者负责管护,并接受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的指导。
2022-09-11 15,340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内容
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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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每个地区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知,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
3,273 2022.04.12 -
01:03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共8章124条,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2014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4号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于2015年6月5日起废止。是为
2,33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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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处罚条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处罚条例如下:1、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2、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
8,012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