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机动车借非机动车道的规则为: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包括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停车位;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停车站;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出入口;车辆为紧急避险,如原来通行的车道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以及道路原因不可通行等。
-
三门峡非机动车车祸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2024.06.30 10 -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相关规定有什么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2024.06.13 7 -
交通法规定的机动车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相关规定(1)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2)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和行使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3)机动车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
2024.06.08 19
-
儋州市关于非机动车车祸事故处理办法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
2024-11-08 15,340 -
2020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事故处理的问题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
2022-09-06 15,340 -
南川区关于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指南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
2024-11-29 15,340 -
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祸事故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
2022-09-06 15,340
-
01:00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责任划分,按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
4,171 2022.04.17 -
01:31
机动车脱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机动车脱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如下: 1、如车辆在处于“脱保”“脱审”状态发生倾覆、碰撞、全车被盗被抢和己方全责的追尾等保险事故时不能将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需由自己承担; 2、在事故责任认定完毕之后,交警还将会对“脱保”“脱审”车辆做出
2,487 2022.10.08 -
00:59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那么需要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以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判断标准,进行具体的赔偿金额确定的,那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以及需要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7,14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