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这条法律规定明确了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时间,不可能全国性规定某时某分,必须参照当地民族、民风、生活习惯、施工规范等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指的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在夜间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2020.05.02 2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
2020.03.27 784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什么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间的时段,时段长度为八小时,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
2020.05.30 230
-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
2022-09-08 15,340 -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什么规定?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的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和使用的主要机具、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2022-09-09 15,340 -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全文第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建设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或者设施,严重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应当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专家的意见,并在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附具对有关利害关系人、专家的
2022-09-08 15,340 -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全文第十五条内容有什么?
新建居住组团和住宅楼内不得建设或者使用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内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
2022-09-08 15,340
-
01:16
污染环境罪怎么判
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为: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擅自排放、倾倒或不合理处置有毒物质、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严重受到污染的情形,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及其
713 2022.04.17 -
01:16
污染环境罪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是处理具有放射性法的废料、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料、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污染环境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
3,059 2022.04.17 -
01:04
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
污染环境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69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