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土地使用证办理错误后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证办理错误后应该如何处理

2025-01-02 03:1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5-01-02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使用证办理错误时,您可以要求原发证单位进行纠正。一旦纠正,您需要领取新的土地使用证。如果发证单位不纠正,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包括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地面建筑物)或出租时,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名字写错了可以要求变更,需要持能证明真实土地使用证名字的证件; 如土地买卖合同,旧的土地使用证等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发证单位申请变更。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三、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四、确权意义 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四、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 1、土地确权的本质 “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 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 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律师普法更多>>
  • 撤销错误土地承包证应该如何办
    撤销错误土地承包证应该如何办

    关于撤销错误土地承包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

    2024.05.23 24
  •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怎么加名字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怎么加名字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证,加名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办理变更

    2021.03.28 289
  • 应该如何理解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
    应该如何理解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

    如何理解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 一、土地使用税的定义以及性质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

    2024.06.02 16
专业问答更多>>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错误如何处理?

    目前,在实践中,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常见的程序错误有四种:一是,行政机关发文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行为在先,收回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在后;二是,违反国务院行政公文行文的有关

    2022-03-08 15,340
  • 撤销错误土地承包证应该如何办

    关于撤销错误土地承包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

    2022-08-03 15,340
  • 如何处理土地证上的姓名错误

    首先,需要确定所取得的房屋是否具有国土证。如果已经获得了国土证,可以根据国土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 如果没有国土证,需要查看该房屋的具体情况。例如,如果该房屋很早以前建造,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没

    2024-11-21 15,340
  • 办理土地使用证未支付土地补偿金应该如何办

    具体可以询问开发商或者是政府人员处理。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

    2022-08-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 00:55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具体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落后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但降

    1,184 2022.04.17
  • 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 00:52
    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

    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如下:如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的,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债,由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流拍是商业用语,特

    3,625 2022.05.11
  • 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01:12
    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流程如下: 1、进入申报系统。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核对基本信息。核对纳税期限、土地编号、应缴税额是否正确; 3、申报。点击申报即可。需要立即扣款就点“是”,后期扣款就点“否”; 4、申报状态查询。我

    9,024 2022.05.11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