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享有的特权是什么?以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享有的特权是什么? 2008年09月25日发表的评论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 1988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㈠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季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3个月;经县(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 ㈡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上班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以内哺乳假。休假期间,其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要为其安排哺乳时间;以及女职工多的单位要建立哺乳室等。
对怀孕7个月以上以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
女职工哺乳期时间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
2020.01.14 344 -
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时间
女职工哺乳时间的规定如下: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020.08.31 819 -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有哪些
首先用人单位不得因为职工处在哺乳期就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如果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020.12.08 116
-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
2022-04-20 15,340 -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
2022-04-23 15,340 -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
2022-02-27 15,340 -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
2022-04-22 15,340
-
01:34
哺乳期离婚有什么限制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哺乳期内离婚有什么限制。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孩子还不满一周岁的,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
1,499 2022.04.17 -
00:55
哺乳期妇女一定缓刑吗
犯罪分子是哺乳期妇女,不一定就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 哺乳期妇女要适用缓刑,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犯罪情节较轻;第三、有悔罪表现;第四、不存在再犯罪的危险;第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产
2,086 2022.04.15 -
01:56
哺乳期间能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女方哺乳期间,也就是分娩后的一年内,男方都不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女方处在哺乳期间,双方就不可以解除法定的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女方一方面提出离婚的话,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
1,77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