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市强拆该怎样赔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唐山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唐山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唐山市拆迁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唐山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针对第一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应当由征收人严格依据法律规定选取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之后,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的结果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予以补偿。针对第二项搬迁费、过渡费的补偿,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统一的规定标准,但是应当根据每个地方的发展水平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针对第三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属于营业性用房,还应当对其进行补偿因征收行为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具体标准也是因地而异。另外,征地拆迁项目中也都有奖励办法和及时搬迁可以得到补助和奖励。
-
唐山市工伤赔偿标准
唐山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唐山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工伤赔偿分为一到十级,是按照相关的等级进行划分。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由工伤保
2022.04.13 1,612 -
唐山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唐山市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2、停产停业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通常包含: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奖励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按照拆迁的具体情况来定。也可让拆迁人
2022.04.13 677 -
城市拆迁应该怎么样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
2020.08.02 114
-
唐山山林强拆该怎样给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2023-07-10 15,340 -
唐山菜地强拆怎么样赔偿
1、菜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2023-06-30 15,340 -
唐山农家乐强拆怎样赔偿
农家乐拆迁补偿包括: 一、农家乐房屋的补偿(根据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停产停业的损失,还包括征收拆迁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因为搬迁导致增加的交通费用。装饰装修补偿则是按照实际投入和损失计算,停
2023-05-31 15,340 -
唐山市司法强拆拆迁赔偿标准
在房屋拆迁中,公摊面积会给补偿吗?大多数地方是会给予公摊面积补偿的。例如石家庄就强调要调查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的公摊补助系数;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具体情况给予公摊补助。公摊补助系数由市、县
2023-06-22 15,340
-
01:15
城市拆迁怎么补偿城市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分为三种:1、货币补偿,即根据被拆迁的房屋的市场价值、被拆迁人搬迁和临时安置所需费用、拆迁造成的被拆迁人经营损失计算补偿金额,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2、产权调换补偿。即按照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提供一套等值的房屋调换给
2,515 2022.04.15 -
01:25
城市拆迁如何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 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
730 2022.05.11 -
01:04
房子强拆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
1,63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