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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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包括总则、管辖、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行与结案、附则七个章节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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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检查的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者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予以记录等等。
2020.06.19 285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什么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经2014年3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附则8章61条,自2014年
2020.10.04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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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15,340 -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46条有什么规定?
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并加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的《当场决定书》(附表3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2022-09-26 15,340 -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46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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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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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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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