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新规如下: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
私募基金管理人有哪些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有: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 3、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2020.12.11 311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
2020.10.30 267 -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备案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审批条件是: 1.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3.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020.01.18 114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新规是怎样的?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正副本复印件;(二)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
2022-09-11 15,340 -
私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
基金业协会依据其制定的规则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可以采取约谈持牌负责人、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了解基金管理人诚信状况。
2022-09-09 15,340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有什么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
2022-09-05 15,340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2022-09-14 15,340
-
00:58
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如下:1、两者在人数上有区别。集资,是通过“集”获得资金,意味着至少向两人或者两个人以上的人获得融资;融资,指通过一个以上主体,包括一个主体获得融资;2、两者在行为上有所区别。非法集资一般泛指超过法定融资对象人数上限
2,624 2022.05.11 -
01:08
股份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私募发行也称为不公开发行,因其发行对象的人数不能超过50个人,是只向特定人募集股份的一种证券发行方式。在私募发行股份的对象中,主要分为特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债券可以向特定的合格
1,211 2022.04.15 -
01:0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4,82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