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伤事故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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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若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于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民事诉讼,若原告经常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关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 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对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 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6. 对于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 对于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 对于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 对于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 对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 对于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2. 对于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3. 对于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14. 对于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5. 对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6. 对于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 对于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 若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若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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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但是他们在处理商标侵权时受理案件有不同之处。 2.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侵权人所在地,是指侵权人住所、居所所在地或侵权人单位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指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 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我国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而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 1.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 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当然消费者也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时涉及的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而不是商标侵权引出的法律关系。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以下民事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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