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2018年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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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差伙食补贴标准:1。国外出差发达国家每人每天补助120元;一般国家每人每天补助80元;港澳每天补助80元;国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一级地区35元;二级地区30元。二、一级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省会城市、沿海城市;二级地区:一级以外的其他地区。二.出差住宿报销标准:1。各类人员单独出差,凭出差地点的住宿发票报销住宿费用。发票超标按标准报告,发票不达标按发票报告。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天50元调整至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每人每天70元调整至90元。局级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中。没有住宿收据的,住宿费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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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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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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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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