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复核时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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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复查鉴定和首次鉴定的流程一样,下达时间也是一样的。需要六十天内下达结果。但是十天内需要给出答复以及安排意见。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再次鉴定〕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八条〔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对复查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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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9级公司两年后不能复核。工伤鉴定复核是工伤职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修养后,对之前的工伤伤害作出重新检查、鉴定的行为。公司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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