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服务期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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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 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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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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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服务期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必须服务期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但无效。其对应的违约责任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021.01.01 94 -
必须服务期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必须遵守的服务期约定是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但如果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等情形的,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021.04.05 112 -
必须服务期是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吗
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2020.09.26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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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服务期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 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2022-07-04 15,340 -
必须服务期是否属于合同的格式条款
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 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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