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解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提供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代表本方参加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除履行协商代表的职责外,还要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协商会议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工资协议文本。
-
工资集体协商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
2020.04.06 270 -
工资集体协商处理的准则有哪些
对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1.工资协议的期限.2.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等。
2020.01.20 178
-
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企业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协商代表或者聘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工作,补发和补偿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并按照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2022-09-12 15,340 -
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有哪些条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或者不答复对方提出的协商要约的;(二)未在规定期限内
2022-09-11 15,340 -
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30条有哪些
工资集体合同应当在协商开始之日起六十日内订立。工资集体合同期限最长为一年,每年至少协商一次,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2022-09-11 15,340 -
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十四条有哪些
协商双方均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协商代表,受委托的协商代表不得担任首席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2022-09-11 15,340
-
01:12
集资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
集资房和商品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1、商品房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出来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营销手段进行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它是属于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因此商品房的消费群体比较广泛、且无限制。 集资房则一般是通过公司、社会团体
2,239 2022.04.17 -
01:15
2021南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021南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一级医疗机构80%; 2、二级医疗机构70%; 3、三级医疗机构60%; 4、因病情需要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可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
6,371 2022.04.12 -
00:5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体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
2,645 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