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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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一份完善的派遣合同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签订派遣合同时,用工企业需要关注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以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其次,要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以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因此,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劳务公司,以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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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酒店签订临时工协议的样本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兼职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协议期限:根据乙方需要和要求,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向乙方推荐各类兼职人员。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对求职人员进行职业指导; 2、将求职人员个人信息录入人才库,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3、组织和管理劳务派遣人员。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一、工作条件和劳务保护 1、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和人数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2、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务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务保护用品。 二、劳务报酬 1、联赢劳务公司派出的员工工资按时计算:每小时元。按实际考勤数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签名后核算工资。(派遣人员的工作餐由乙方免费提供)。 2、派遣人员工资由甲方代为发放,乙方于次月10日前将每月劳务费用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在到帐后6日内向乙方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劳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乙方又无法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 3、乙方按本条第 1、2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协议: 1、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务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务条件的。 工伤事故: 1、工伤人员的统计不进甲方报表,由乙方单位统计上报保险公司。 2、乙方为派遣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医疗费用、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如派遣人员因私人时间发生任何意外的一律自行责。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 1、向当地人社局申请仲裁; 2、如当地人社局无法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用工单位无同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4、提供条件,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5、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劳务费用,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 6、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7、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同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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