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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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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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91条规定罚多少钱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不是罚款。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有违规行为时的后果。具体为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
2020.04.06 159 -
安全生产法第91条规定罚款多少
安全生产法第91条规定不是罚钱,而是处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0.08.23 212 -
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督、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
2020.02.24 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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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1条如何规定的?
可能产生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022-09-20 15,340 -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1条规定原文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022-09-14 15,340 -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1条什么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022-09-18 15,340 -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1条规定
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检查其主管行业或者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依法审批安
2022-09-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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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628 2022.04.17 -
01:14
安全生产法共有七章多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有7章,共分为一百一十三条。分别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
10,031 2022.04.17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1,059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