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给续签合同的具体补偿如下: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是违法行为。公司应当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2020.06.23 126 -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不给赔偿怎么办
公司忘了续签劳动合同是应该赔偿的,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0.09.06 229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公司赔偿怎么办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
2022-04-02 15,340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公司离职赔偿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2022-04-18 15,340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赔偿怎么办?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2-05-04 15,340 -
入职不签合同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
2022-02-19 15,340
-
00:52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办法: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2、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超过一年未订立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4,819 2022.05.11 -
01:30
上班公司不给签合同怎么办
到公司上班没签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随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辞职时不需要提前声明,可以随时离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715 2022.06.22 -
00:59
公司不买保险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签合同不交保险的,要从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劳动合同,并补缴保险。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
2,424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