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购房合同后的处理措施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购房合同丢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如果购房合同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购房者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200元。 2. 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但还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购房者可以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3. 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购房者还需要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购房合同丢了的补救措施如下: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
购房合同丢失后果严重吗
购房合同丢了危害不大,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即可。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2020.12.02 301 -
票据丢失后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票据丧失之后可以采用的救济手段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票据法》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020.08.02 128
-
如何办理小产权房合同丢失的补救措施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府对这种房屋一般不给予支持。乡级政府和村级机构是能够颁发这种房屋产权证的机构。因此,“乡产权房”也被称为“小产权房”。然而,需
2025-01-05 15,340 -
如何处理丢失的购销合同
日常生活中,由于粗心大意而遗失重要文件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在保存合同原件这类重要文件时,如果没有上心,可能会导致合同原件丢失。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如果双方都承认合同的存在
2024-12-25 15,340 -
丢失购房收据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 购房收据由开发商手写提供时,需向开发商说明该收据已作废,并声明作废原因。开发商可重开一份新的收据。 2. 若购房发票丢失,应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并在报纸上注明发票号码和金额。之后,凭借报纸到开发
2024-12-10 15,340 -
怎么办理购房合同丢失?
丢失没有关系,开发商有一份,房产部门也有备案,合同内容是不可能更改的,对办理房产证也没有影响。如果你想留底一份,可以找开发商复印或者重新打印。的合同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
2022-08-26 15,340
-
01:18
怎样处理购房合同纠纷
购房合同是按照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别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如果有中介公司参与的,可先找中介公司居中协调,尽量和合同相对方
1,541 2022.04.17 -
00:54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措施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措施如下: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18,364 2022.04.12 -
00:48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补吗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补。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保存的一份,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举证劳动者和单位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者工作内
2,33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