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处分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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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除人民警察个人可能有违法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以单位名义作为执法主体时,也同样有可能出现违法行为的情况,如个别公安机关不执行罚款收缴与罚款决定分离制度,私设小金库,私分罚款等。这时,就面临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所列举的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作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处分的对象是责任人员。责任人员有两种:一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要是指在以单位名义作出决定时起决策、领导作用的人,一般是单位的领导或者负责人。如公安局的局长、副局长等。二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指直接负责办理某项事务或者某个案件的人民警察,即通常所说的“经办人”。如果公安机关作出错误决定,经办人有过错的,经办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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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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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后,应当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后,如果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如果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2020.12.06 182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机关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机关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2020.05.26 351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30天,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2020.12.10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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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处分哪些人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除人民警察个人可能有违法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以单位名义作为执法主体时,也同样有可能出现违法行为的情况,如个别公安机关不执行罚款收缴与罚款决定分离制度,私设小金库,私分罚款等。这时,就面
2022-11-20 15,340 -
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残疾人(可以)、情节特别轻微的人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
2022-03-06 15,340 -
公安机关公安人员有哪些违法办案行为?
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主要包括: 1、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的; 2、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的; 3、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 4、违法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的;
2022-11-13 15,340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收集哪些文书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2022-01-2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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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7,887 2022.05.13 -
01:32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3,514 2022.05.11 -
01:13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有哪几种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具体有哪几种: 1、管制。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工作或者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418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