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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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之后的三年内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需要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是被告,那可以在二审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也可以在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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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一年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期。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期限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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