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八条主要内容是什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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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是:关于征地土地的批准权限和征用土地与农用地转用审批之间的关系。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土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内容是: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这个条款内容实际上就是对于征地审批权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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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2020.04.11 117 -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2020.12.27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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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八条什么内容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管理。土地出让金统一由各县财政局管理,由各县人民政府行使资金分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土地出让金。
2022-09-11 15,340 -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八条具体内容是什么是什么?
土地市场的运作要严格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土地出让计划、公开集体决策、公开土地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各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底价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出让底
2022-09-12 15,340 -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什么内容?
海东XX土地管理工作原则上由所在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完成征收征用后土地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022-09-12 15,340 -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35条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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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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